随着“一日七法”逐步落地完善,国内的法律体系终于告别了过去许多领域无法可依的窘境,整个法学界都透着一股崭新的朝气。这天没课的下午,陈一众和陆则铭坐在操场边看篮球赛,视线穿过攒动的人群,刚好看见远处的夏英杰正站在场边,举着矿泉水为正在打球的余高远高声欢呼。陆则铭用胳膊肘碰了碰身边的陈一众,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提醒他,要是再这么不紧不慢地不主动,他和夏英杰这么多年的青梅竹马情分,恐怕早晚要被余高远追着抢过去。
之后的一节模拟辩护课上,老师让全班同学分组演练真实案件的辩护思路,陈一众跳出常规的辩护角度提出的想法,得到了授课老师的当众认可。直到这时陈一众才知道,眼前这位老师竟然是自己父亲陈凡的老同学,两人当年就是从这所大学的法律系毕业的,算下来还是他实打实的师门长辈。
这件事很快传到了余高远耳朵里,他误以为陈一众是靠着父亲的关系才进的大学、又在课堂上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言语间不自觉地带了几分轻视。没过多久,陈一众、余高远、夏英杰、陆则铭几人一同到周一扑老师家里做客吃饭,席间陈一众顺势向老师打听起父亲陈凡和他们这几位老师当年的交情,周一扑借着酒意告诉他,老工厂马上就要关停了,说不定过不了多久,陈凡就会回到这所学校,和他们这群晚辈再续师生缘分。
某天傍晚夏英杰和张丽慧结伴走在回宿舍的小路上,半路突然窜出来两个混混上前骚扰两人,刚好路过的陈一众和余高远立刻冲上去挺身而出,和两个歹徒扭打在了一起。混乱中陈一众被歹徒用碎玻璃划伤了胳膊,接到报案赶来的民警一开始不了解前因后果,把参与打斗的陈一众和余高远一并定性为聚众斗殴,两人坚决不服这个判定,直到周一扑老师赶到警局说明完整的事发经过,才帮两人澄清了误会,最终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两个寻衅滋事的小流氓也被正式逮捕。为了感谢余高远当时冲在前面护着自己,张丽慧私下亲手缝了一个荷包送给余高远,其实她早就在日常相处里对余高远动了心,可大大咧咧的余高远却完全没察觉到她的心意。另一边夏英杰拎着一罐黄桃罐头到宿舍探望养伤的陈一众,她坐在床边说的每一句关心的话,陈一众都认认真真记在了心里,看着他红着脸点头的样子,夏英杰在一旁偷偷暗自开心。
伤好之后,陈一众整理出了近五年的本地家庭纠纷案件卷宗,拿到周老师办公室请他帮忙提点思路。当时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陈一众心里一直记着之前骚扰女同学的那两个小混混的案子,既希望能借着严打的风气严厉打击这类寻衅滋事的行为,又不希望量刑超出法律的合理边界。没过多久陈一众被派到一个偏远的基层司法所实习,临走前吴月娥反复叮嘱他一定要注意安全,那段时间全国上下都在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政法系统也正式开始推行“从严从快”的严打方针。没过多久,当地几名同时犯下流氓罪和盗窃罪的青年,被迅速判处了死缓甚至无期徒刑,这个判决结果让全程跟进的陈一众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总觉得这个量刑速度太快、判得也过重,隐隐约约觉得哪里不太妥当,可余高远却和他持不同观点,说在当下的治安形势下,怎么判都有不同的道理,谁也没法说绝对的对错。
1983年,陈一众和夏英杰、余高远、陆则铭四个人一同被派到南余县基层法院实习,从部队转业下来的老张负责打理他们四个人的生活和住所。时任检察院院长的丁仲祥亲自到院子里迎接他们几个大学生,基层的条件远比他们想象中艰苦,连专门的法庭都没有,院子里的露天空地就是临时的庭审现场。刚好赶上一桩案子开庭,台下旁听的人松松散散站着聊天,这场面直接让见惯了正规法庭的陆则铭大开了眼界,更让他疑惑的是,原告和被告的代理律师竟然来自同一个单位,他忍不住问在场的人难道这不算利益冲突吗,得到的回答是整个南余县当时就只有一个法律援助单位,根本没有别的选择。开庭开到一半,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直接在院子里吵了起来,严肃的庭审现场闹得鸡飞狗跳,审判长张恩成只能无奈宣布暂时休庭。
休庭后张恩成和几个大学生解释,当地的老百姓对“被告”这个词有很深的误解,总觉得被叫被告就等于已经被定了罪、是坏人,所以大家才会为了争原告和被告的牌子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刚解释完,张恩成宣布再次开庭审理一桩抢劫案,几个大学生发现旁听的群众依然完全不遵守庭审秩序。庭审中被告人反复辩解自己是认错了人,当时以为对方是自己的朋友,根本没有抢劫的故意,他承认被指控的物证里的外套是自己的,可那个枪套绝对不是他的。话音刚落,旁听席上的一名警察站起来主动承认,那个枪套是他自己的,他觉得新枪套移交到法庭之后就浪费了,索性就把自己的旧枪套和涉案的新枪套互换了,这句大实话直接让站在一旁的夏英杰没忍住笑出了声。第二天,张丽慧和夏英杰正式到法院的民事庭报到开始实习,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方淑梅成了她们两个人的带教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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