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姑的儿子和张益嘉去外地度假,六姑追到车站给他们送忘带的东西。回来的路上被一辆车蹭倒,摔伤了腿,一个路过的好心司机把她送到医院,留下二百元治伤医疗费,悄悄地走了。冯冲之把六姑接回了家,正好是学雷锋日,他们想找到这个好心的“雷锋”表示感谢。可是六姑连吓带疼也没来及问人家姓名,连模样都描述不清楚,只记住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冯冲之到事发现场找目击证人,冯志在节目里播了寻找好心人一事儿。找到了车主的资料并和那人联系,那人却始终不承认是自己做了好事。这是为什么呢?冯冲之一着急要把他告上法庭,让法院宣判他是“活雷锋”。那人为什么不敢承认呢?